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我将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中,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党的领导“定盘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作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尽责的中心环节。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一战线各领域和统战工作全过程,确保统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扎实做好学习培训。强化宣传解读,教育引导党内外人士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精髓要义,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三是加强转化运用。坚持把《条例》作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制约统战工作发展的难点瓶颈问题,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工作的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和”力。
坚持夯基固本,建强统战工作“主阵地”
《条例》对新时期开展统战各项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要进一步强基固本、大抓基层,推动工作接地气、见实效。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将统战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评。建立定期报告统战工作制度,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政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范围。建立在民营经济、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领域常态协调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狠抓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对干部配备规定要求,选优配强统战系统领导班子,加强基层统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县委人才工作要点,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着力打造本领高强、可堪重用的党外人士队伍。三是狠抓阵地建设。推动民族民宿馆建设提档升级,拓展“侨胞之家”组织服务功能,全力打造城市互嵌式社区,积极创建红溪村市级民族团结示范点,着力夯实统战工作阵地基础。
坚持融合汇智,唱响统一战线“协奏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要以《条例》为“总规范”,不断扩大统战“朋友圈”,切实凝聚发展“正能量”。一是“聚人心”。围绕市县换届工作,做好党外优秀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组织引导党外人士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献智出力。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围绕“十四五”规划、县委十四届二十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广泛开展民主监督。二是“保稳定”。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大特色工程”,着力打好“创建+乡村振兴”“创建+旅游行动”“创建+民族教育”“创建+文明城市”四张品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深度交融,全力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促发展”。健全完善县级干部和各级党政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发挥县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精准有效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切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健康”。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与民营企业、行业协会、非公经济人士、景泰籍在外人士的联系对接,积极搭建平台载体,真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聚才引智汇力。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高质量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将坚决扛起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掘统战优势潜力,团结凝聚一切力量,不断推动统战工作提质增效,奋力谱写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系景泰县委书记 薛丞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