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省乡村振兴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2/22 16: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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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委、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落实国家民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九部门《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各族群众在实现乡村振兴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实施意见》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赋予各项政策举措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实施意见》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一个民族不能少,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要坚持产业驱动,激发民族地区发展新动能;三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四是坚持共同发展,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五是坚持凝心铸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实施意见》要求,民族地区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下一步,省民委将按照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要求,加强协调沟通和调研指导,推动《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来源:省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