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西固区制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督查办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考核办法》,明确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重点工作目标之一,纳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巡察重点事项和监督范围,每年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两次,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
按照要求,考核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全区创建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考核分值加权换算后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近日,西固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就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测评目标任务、“一月一主题”活动等任务落实情况,对全区60家单位、12个点位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活动开展不及时、点位打造不完善、台账资料不完善等问题,从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宣传、严肃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了督查建议。
(来源:西固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