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员王祖国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7/8 1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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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盟员、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祖国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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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律师的社会担当与道义求索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的这句话深深打动着法律人王祖国。

1973年出生的王祖国,是一位活跃在甘肃法律界的本土人士。曾任十二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甘肃省政协九届、十届委员。现任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民盟甘肃省委会常务委员、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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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律和政治的“明白人”

王祖国认为,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对一名律师的基本要求,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律师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这种认识植根于王祖国对中国历史传统和转型时代的辨证把握上,他认为律师不仅仅是办案的个体,还是处于时代演进节点上的一个有特殊责任的角色。

对自身职业群体的社会影响力,王祖国深有感触,也对律师如何更好发挥自身的影响力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律师作为新的社会阶层,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影响本行业,并引导其他社会各阶层合法有据的维权,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律师维权需要理性包容的途径,而不是博眼球,采取极端方式。律师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比较强,本身不愿接受填鸭式的教育。我认为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理念,就是律师最大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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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的“法律人”

“法律工作是实践性科学,法学是社会学。我们的社会在前进,经济在发展,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如果忽视了读书学习习惯的培养,是无法担当起历史赋予律师的使命的。”这种“本领恐慌”的紧迫感,让王祖国养成了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在七点上班之前学习一小时的习惯。不间断地学习基本法律专业知识,精通重点领域的专业法律,发现和总结大量法律事务中问题和经验,使他在办案过程中厚积薄发,演绎出峰回路转的精彩。

“律师会接触到社会大量的阴暗面,而法律援助工作则可以荡涤自己的灵魂,是人生价值的一种实现。”在谈起2006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的“临洮小茵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时,王祖国如是表达。 

2001年6月17日,临洮县的5岁女孩小茵子(化名)被强奸致残。事件发生后,王祖国对小茵子一家进行法律援助,他们自费赶往案发地了解案情,做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查阅、复制了大量涉及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法律鉴定书等相关资料。最终,凶手被法庭当庭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给予受害人适当经济赔偿。凶手韦小兵被绳之以法后,韦家人多次对小茵子的家人侮辱谩骂,威胁恐吓,2003年1月10日,小茵子父亲被殴打致伤。得知此事的王祖国,立即派两名律师前往临洮,协助解决此事无果后,他再次无偿援助这个可怜无助的家庭,将打人者告上了法庭,为小茵子家人争取共计3800多元赔偿和打人者今后永不欺侮小茵子家人承诺。2006年8月21日,小茵子父亲在骑自行车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后被某银行的一辆“长安牌”客车碾压而过,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逃逸,原本贫困的小茵子祖孙两代人雪上加霜,生活陷入了绝望和困境。听到消息,王祖国主动上门,为他们提供第三次法律援助,在各方努力下,肇事司机很快被抓获,小茵子家人得到了9.4万元的赔偿。

执业近26年来,王祖国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如“蒋建国浴池烫伤致死案”、“关兔娃故意伤害(致死)案”、“幼儿园女教师惨遭非法搜身名誉侵权案”、“焦玉庚、魏宏宣人身损害赔偿案”等案件,都是在省内及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他提供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绿色的伞,点燃了一盏明亮的灯,使无助的身影不再徘徊,让忧郁的眼神看到希望。

做参政议政和民生关怀的“代表人士”

担任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期间,王祖国觉得最大收获就是在立法和审议过程中,个人的意见建议可以被采纳吸收,让自己的专业有了更高层次的“用武之地”。

王祖国还曾是省政协里一位年轻的老委员。在十多年参政议政的道路中,他撰写了数十余份提案,并多次在联组会上做相关专题的发言。

作为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常务委员、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祖国在工作之余,积极探索盟务工作模式,每年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举办一次论坛;积极引导法律支部盟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领会和把握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充分发挥法律人能够准确把握社会现状、善于思考社会热点问题的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围绕廉租房建设、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热点民生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一名法律从业者的责任担当,为民盟参政议政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律师职业和社会职务的多重身份,给了王祖国丰富多彩的人生阅历,也塑造了其“稳健严谨、诚实守信”的个人品格。在26年的法律执业生涯中,王祖国及其带领的律师事务所,以勤奋严谨的工作作风、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办理了大量的各类案件,积极参加了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收获了各种社会赞誉。

2003年7月,王祖国被中央14个部委联合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5年6月,王祖国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8年,被选为北京奥运火炬手;2011年5月被民盟中央委员会评为“全国先进个人”;王祖国带领的金城律师事务所,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他还曾获得过“甘肃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民盟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兰州市十大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这些社会荣誉的取得,是对王祖国始终秉持“我会尽全力做的最好”信念的生动诠释和最好注脚。


(来源:民盟甘肃省委会)